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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為促進本府同仁身心健康、提倡運動風氣,並培養團隊精神,特舉辦旨揭賽事。 |
| 二、 | 本屆賽事規劃內容如下: |
| (一) | 比賽時間: 115 年 6 月 27 日(星期六)上午 8 時至下午 7 時。 |
| (二) | 比賽地點:長庚科技大學體育館(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一路 261 號)。 |
| (三) | 組隊方式暨參加資格: |
| 1、 | 公務人員組: |
| (1) | 由本市議會、本府一級機關(含所屬)、區公所(復興區含代表會)、事業機構及本府退休人員協會組隊參賽,得分別組公務人員男、女子組各 1 隊;至本屆屬甲、乙組而逾上開隊數者,不在此限。其中原住民族行政局、法務局、客家事務局、青年事務局及婦幼發展局,得聯合組隊,或併同府本部、新聞處、秘書處、人事處、主計處及政風處合組市府聯隊。 |
| (2) | 參賽選手以編制內現職人員、技工、工友、駕駛、清潔隊員、測量助理、駐衛警察、聘僱人員、職務代理人、按月計酬之約用人員為限,不含替代役;退休人員部分,以本府所屬機關學校退休公教人員為限。 |
| 2、 | 教職員組: |
| (1) | 以行政區劃分,各區公所得分別組男、女子隊伍各 1 隊。 |
| (2) | 參賽選手以各區轄內之市立各級學校編制內現職教職員工、技工、工友、聘僱人員、職務代理人、按月計酬之約用人員為限,不含替代役、代理(課)教師、實習教師。 |
| (3) | 市立各級學校專任職員,得選擇參加服務學校所在之區公所公務人員組或教職員組,惟不得重複參加;另市立幼兒園教職員納入教育局,參加公務人員組。 |
| 三、 | 請各組隊報名參加之機關(構)及團體,於 115 年 5 月 22 日(星期五)前完成線上報名,報名資訊將另公告於本府人事處網站( https://personnel.tycg.gov.tw )「訊息公告>熱門活動」區。 |
| 四、 | 本屆賽事工作會議暨領隊會議訂於 115 年 6 月 11 日(星期四)下午 2 時,於本府 13 樓 1301 會議室召開,請參賽機關(構)及團體派員參加;凡未出席者,賽程由承辦單位代為抽籤,不得異議。 |
| 五、 | 另考量賽事舉辦場地可容納人數,並為避免賽程進行過久,本屆賽事不開放未參加上屆賽事之新隊伍報名(機關聯合組隊者除外),且每隊參賽選手(含隊長)人數上限調整為 8 人,另單局決勝分數自 25 分調整為 21 分。 |
| 六、 | 公務人員組之參賽隊伍,所需經費由各機關自理;至教職員組,所需經費由各區公所自「各區辦理全民運動會」預算內支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