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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6-04-10 | 點閱數: 15
一、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 115 年 3 月 31 日總處培字第 1153024365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 1 份。
二、 人事總處考量現行各機關業將考試用人作為主要職缺遴補方式,為加強人力運用彈性,適度鬆綁法規,自 115 年 3 月 31 日起,停止適用旨揭 2 項措施。至一條鞭體系部分,請各該主管機關自行檢視是否賡續辦理提列公務人員考試職缺比率控管及敘獎。
三、 另配合旨揭規定停止適用,原人事總處公務人員人事服務網應用系統/A4 :調查表系統按季填報之「INV62036 各主管機關得提列公務人員考試職缺數與已提列考試職缺數控管表」及「INV62037 人事、主計、政風一條鞭體系提列公務人員考試職缺數與已提列考試職缺數控管表」等 2 項調查表亦配合停止適用,爰本府各機關學校毋須再按季填報「各機關學校得提列公務人員考試職缺數與已提列考試職缺數控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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