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下稱人事總處) 114 年 12 月 19 日總 處培字第 11430295842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依「行政院及所屬機關學校推動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實施要 點」第 6 點規定略以,各學習機關(構)應於人事總處公務 人員終身學習入口網站新增、維護學習資訊,並於每項學 習課程完成後,詳實辦理課程時數、日數或學分數登錄及 計算事宜。
三、旨揭課程類別代碼計新增「人工智慧」等 14 項類別,並自 115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請各機關學校依前開規定核實填入課 程類別代碼,並鼓勵所屬公務人員踴躍選讀「人工智慧」 相關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