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左邊區域內容
家長服務區
教師服務區
- 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軟體(公務帳號開啟)
- 大家說英語雜誌 Official Channel - YouTube
- 國民中小學學生學習評量及作業使用生成式人工智慧注意事項
- 定期考查實施辦法及審題機制紀錄表
- 中小學數位素養教育資源網
- 公視兒少教育資源網
- 電子書專區
- 雲端差勤系統
- 教育部國民中小學課程與教學資源整合平臺
- 教師電子信箱
- 單一認證平台
- 教育雲
- 教育體系單一簽入服務
- 桃園市數位學習辦公室
- CIRN
- 108課程綱要資源網
- 新課綱相關法令規定
- 員樹林國小學校校外人士協助教學或活動要點
- 員樹林教師會網站
- 員樹林交通安全教學網站
- 資源共享區
- 校內各項填報
- 學生學習網
- 教師服務規約
- 12年國教課綱影片
- 下載Libre Office
- ysles網路測試程式下載
- 教職員工差勤系統影片
-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學習扶助科技化評量
- 學科術語閩客語對譯成果
- 員樹林國民小學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規範
-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VPN系統
:::
主內容區域
主旨:有關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以下簡稱本法)第60條規定 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社會局114年12月8日桃社障字第1140111889號函及桃園市政府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推動小組第6屆第4次會議決議辦理。
二、依本法第60條規定略以:(第1項)視覺、聽覺、肢體功能障礙者由合格導盲犬、導聾犬、肢體輔助犬陪同或導盲犬、導聾犬、肢體輔助犬專業訓練人員於執行訓練時帶同幼犬,得自由出入公共場所、公共建築物、營業場所、大眾運輸工具及其他公共設施。(第2項)前項公共場所、公共建築物、營業場所、大眾運輸工具及其他公共設施之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不得對導盲幼犬、導聾幼犬、肢體輔助幼犬及合格導盲犬、導聾犬、肢體輔助犬收取額外費用,且不得拒絕其自由出入或附加其他出入條件。
三、請貴單位落實執行前揭規定及宣導導盲犬四不一問資訊:「不餵食、不撫摸、不呼叫、不拒絕導盲犬出入公共場所,以及主動詢問視障朋友是否有需要協助的地方」,另亦請加強人員導盲犬相關知能教育訓練。
四、倘貴單位有辦理導盲犬相關法規之教育訓練需求,得邀請財團法人惠光導盲犬教育基金會或台灣導盲犬協會人員擔任講師,另有關宣導導盲犬、導聾犬、肢體輔助犬及其幼犬可進入公共場所宣導貼紙電子檔已置於本府社會局官方網站(網址:https:// sab. tycg.gov.tw)> 福利服務>身心障礙者福利> 宣導連結區>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導盲犬相關資訊, 如有需要可自行下載並協助推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