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左邊區域內容
家長服務區
教師服務區
- 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軟體(公務帳號開啟)
- 大家說英語雜誌 Official Channel - YouTube
- 國民中小學學生學習評量及作業使用生成式人工智慧注意事項
- 定期考查實施辦法及審題機制紀錄表
- 中小學數位素養教育資源網
- 公視兒少教育資源網
- 電子書專區
- 雲端差勤系統
- 教育部國民中小學課程與教學資源整合平臺
- 教師電子信箱
- 單一認證平台
- 教育雲
- 教育體系單一簽入服務
- 桃園市數位學習辦公室
- CIRN
- 108課程綱要資源網
- 新課綱相關法令規定
- 員樹林國小學校校外人士協助教學或活動要點
- 員樹林教師會網站
- 員樹林交通安全教學網站
- 資源共享區
- 校內各項填報
- 學生學習網
- 教師服務規約
- 12年國教課綱影片
- 下載Libre Office
- ysles網路測試程式下載
- 教職員工差勤系統影片
-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學習扶助科技化評量
- 學科術語閩客語對譯成果
- 員樹林國民小學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規範
-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VPN系統
:::
主內容區域
一、依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14 年 8 月 7 日部退五字第 1145845006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依原「公務人員退休法」第 23 條及「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 卹法」(以下簡稱退撫法)第 77 條第 1 項規定略以,退休公 務人員如再任政府轉投資事業(機構)範圍之有給職務, 且每月支領薪酬總額超過法定基本工資者,應停發月退休 金並停辦優惠存款;至是類轉投資事業(機構)範疇,銓 敘部係彙整於「政府捐助(贈)之財團法人或政府暨所屬營 業、非營業基金轉投資事業彙整表」,並定期於該部官網 公告。
三、依銓敘部前開來函說明,財政部再轉投資事業臺億建築經 理股份有限公司,追溯自 102 年 9 月 16 日起,自「政府捐助 (贈)之財團法人或政府暨所屬營業、非營業基金轉投資事 業彙整表」中解除列管,爰貴機關(構)學校所屬退休公 務人員如於是日起,曾因再任該公司致停發其退休給與情 形者,請依規定恢復其權利,並補發退休給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