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桃園市第 10 屆公教人員桌球錦標賽實施計畫」1 份,請查照並依說明事項配合辦理。
說明: 一、為促進本府同仁身心健康、提倡運動風氣,並培養團隊精 神,特舉辦旨揭賽事。
二、本屆賽事規劃內容如下: (一)比賽時間: 114 年 7 月 12 日(星期六)上午 8 時至下午 6 時。 (二)比賽地點:桃園市中壢區新明國民小學(桃園市中壢區 中央西路二段 97 號)活動中心(請由明德路側進出)。 (三)組隊方式暨參加資格: 1、公務人員組: (1)由本府各一級機關(含所屬)、區公所(復興區含 代表會)、事業機構、本府退休人員協會、市議會 及本市審計處組隊參賽,並得分別組男、女子隊伍 各 1 至 2 隊;其中原住民族行政局、法務局、客家事務局、青年事務局及婦幼發展局,得聯合組隊,或 併同府本部、新聞處、秘書處、人事處、主計處及 政風處合組市府聯隊。 (2)參賽選手以編制內現職人員、技工、工友、駕駛、 清潔隊員、測量助理、駐衛警察、聘僱人員、職務 代理人、按月計酬之約用人員為限,不含替代役; 至退休人員則以本府所屬機關(學校)退休公教人 員為限。 2、教職員組: (1)以行政區劃分,各區公所得分別組男、女子隊伍各 1 隊。 (2)參賽選手以各區轄內之市立各級學校編制內現職教 職員工、聘僱人員為限,不含替代役、代理(課) 教師、實習教師。 (3)本市立各級學校專任職員,得選擇參加公務人員組 或教職員組,惟不得重複參加;另市立幼兒園教職 員納入教育局,參加公務人員組。
三、本屆賽事採線上報名,請欲參加之機關(構)及團體按隊 伍逕至報名網站填報(網址: https://reurl.cc /gR8K0N ),如需更改報名資料,請於報名截止日: 114 年 6 月 20 日(星期五)中午 12 時前至報名網站重新填報。
四、本屆賽事工作會議暨領隊會議訂於 114 年 6 月 27 日(星期 五)上午 10 時,假本府 13 樓 1301 會議室召開,會上就各分 組隊伍舉行電腦抽籤,請參賽機關(構)及團體派員參 加。
五、公務人員組之參賽隊伍,所需經費由各機關自理;至教職 員組,所需經費由各區公所自「各區辦理全民運動會」預 算內支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