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114 年退休(伍)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發給對象,按月 支(兼)領退休金(俸)之基準數額,業經行政院公告為 新臺幣 2 萬 8,000 元以下,請查照。
說明:依行政院 114 年 4 月 25 日院授人給字第 11440004932 號函辦 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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