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中華民國 114 年 4 月 10 日 桃教高字第 1140031363 號
主旨:檢送 114 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適任教師處理工作手冊 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 114 年 4 月 8 日臺教國署人字第 1146000811 號函辦理。
二、因應「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 法」(以下簡稱解聘辦法)於 113 年 4 月 17 日修正發布,為 協助各校辦理不適任教師處理時,避免行政瑕疵,爰國教 署彙編旨揭手冊供參。
三、旨揭手冊內容涵括簡易操作手冊、各項作業程序流程圖、 事實表、檢核表、實務上常見問題、重要函釋、處理不適 任教師常見程序瑕疵、案例分享及各項函文例稿,提供各 校處理不適任教師程序之參考。惟不適任教師之處理,涉 及個案事實之認定,各校處理時仍應依循教師法、解聘辦 法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專業審查會組成及運作辦法等 相關規定辦理。四、旨揭手冊電子檔,請於國教署網站之「各類資料下載」專 區,依需求自行下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