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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中華民國 114 年 4 月 11 日桃教小字第 1140031690 號
主旨:有關本市 114 年度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市外介聘積分審 查暨市外介聘作業說明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市 114 年度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聯合作業日程 表及 114 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服 務作業日程表辦理。
二、市外介聘積分審查作業: (一)積分審查時間: 114 年 4 月 30 日(星期三)下午 1 時至 3 時 30 分假義興國小辦理。 (二)注意事項:
1、請申請參加市外介聘之教師提交介聘他縣市服務申請 表(積分審查表),並攜帶相關證明文件正本及影本 (影本請加註與正本相符,並請人事人員核章),正 本驗後歸還,影本交由委員會留存備查;倘無法親臨 現場接受審查,可委託他人,委託人應攜帶申請人之 委託書及相關證明文件。
2、申請市外介聘教師應攜帶審查相關證明文件以供審查 人員審查: (1)申請表正本 1 份。 (2)相關證件:如教師證書、畢【結】業證書、派令 【聘書】、考核通知、獎懲、進修證件……等相關 證明文件(請確認各項申請條件需檢附文件),依 序裝訂成冊,並請各校校長及人事人員依據申請人 員所提相關證明文件確實審核後核章再行送件。 (3)進修研習時數:請各校(教務處)先行核算成週數 ( 35 小時採計 1 週),以利審查。 (4)每位申請介聘之教師,請備妥學校開立在職證明書 (或服務證明書)。 (5)檢附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時,應附最近一個月 ( 114 年 3 月 31 日起至 114 年 4 月 30 日止)之文件為 限,且需含詳細記事。
3、前開介聘他縣市服務申請表內容應與教師介聘他縣市 服務網填報內容相符,請至介聘他縣市服務網列印 「個人資料表」,供審查人員比對應聘科類別,另申 請人應當場確認積分無誤,日後不再受理變更事項。
4、請各校人事人員確實管制不得參加市外介聘教師之名 單(如曾經市外介聘成功而放棄受管制者)。
5、參與旨揭積分審查作業之送件人員於課務自理原則 下,核予公假登記。 三、市外介聘日程及重要事項提醒(業於 114 年 4 月 1 日人事作業 重要事項說明會說明):
11 5 (一)114 年 4 月 18 日(星期五)至 4 月 28 日(星期一)前:參加 市外介聘教師自行上網填報個人基本資料及選填志願 (網址: https://tasweb.kh.edu.tw/114 )。
(二)114 年 4 月 30 日(星期三)下午 1 時至 3 時 30 分假平鎮區義 興國小辦理市外介聘教師積分審查作業。
(三)申請市外介聘教師於積分審查當日核予公假登記(惟課 務、業務需自理),倘無法親臨審查可委託他人,委託 人應攜帶申請人之委託書。
(四)114 年 5 月 5 日(星期一)下午 3 時 30 分公布參加市外介聘 教師積分。
(五)114 年 5 月 16 日(星期五)前公布市外介聘教師介聘結 果,請逕至本市國小及幼兒園教師介聘網站查詢 ( https://eteacher.tyc.edu.tw/ )。
(六)申請表領取注意事項:本年度業於 114 年 4 月 1 日召開人事 作業重要事項說明會,並於是日開放各校領取,如仍有 需求,請於 114 年 4 月 30 日(星期三)前至平鎮區義興國 小警衛室領取。 四、有關教師介聘作業相關資訊,業公告本市國小及幼兒園教 師介聘網( https://eteacher.tyc.edu.tw/ ),請逕至網 頁下載並請教師留意日程及相關資訊。
五、檢附「桃園市 114 年度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市外介聘積分 審查自主檢核表」及相關附件各 1 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