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中華民國 114 年 3 月 4 日桃教政字第 1140016172 號 函
主旨:有關大陸委員會(以下簡稱陸委會)函請宣導現職軍公教人 員不得赴陸設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申領陸方身分證、 定居證及居住證一案,請各機關學校加強宣導辦理。
說明:依教育部 114 年 2 月 19 日臺教人(二)字第 1144200522A 號函暨 陸委會 114 年 2 月 11 日陸法字第 1140400131 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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