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 函 中華民國 113 年 10 月 30 日府人考字第 1130306490 號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與大學院校簽訂英 語學習合作備忘錄之語言進修優惠方案,請查照並轉知所屬同仁參考運用。
說明:
一、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以下簡稱人力 學院) 113 年 10 月 29 日人發專字第 1130200228 號函辦理,並 檢附原函影本(含附件) 1 份。
二、為擴展公務人員英語學習資源,人力學院與國立臺灣師範 大學、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文藻外語 大學、中國文化大學、靜宜大學、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及國 立政治大學( 113 年度新增)等校分別簽訂公務人員英語學 習合作備忘錄,提供公務人員進修語言課程優惠方案,請 轉知所屬公務人員依個人意願自費報名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