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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函知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因應疫情延長學生停止到校上課,採居家線上學習期間至 110 年 7 月 2 日(星期五)一案,公文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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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0 年 6 月 7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00071376 號。
二、 旨署為因應指揮中心公布疫情警戒第三級時間繼續延長,降低群聚感染之風險,維護學校師生健康及學習權益,考量學期完整性,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 109 學年度第 2 學期停止到校採居家線上學習期間,延長至 110 年 7 月 2 日(星期五)止,暑假為 110 年 7 月 3 日至 8 月 29 日。
三、 停止到校上課採居家線上學習期間,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補習班等各類教育機構,請學生停止前往,留在家中學習。另家長有照顧 12 歲以下或身心障礙子女之需要者,可請「防疫照顧假」;家長因故無法在家照顧,或學生(學童)無法進行居家學習者,學校仍應安排人力,提供學生到校學習、照顧及用餐。醫護人員子女及弱勢家庭子女,優先安排到校照顧。
四、 為落實防疫,避免不必要之移動及集會,請學校停辦實體畢業典禮,並得審酌彈性改採線上轉播方式辦理畢業典禮。
五、 高中以下學校採彈性多元方式,實施線上教學:
(一) 學生停止到校上課期間,學校實施線上教學屬正式課程,不另行補課;學生不到校,不列入出缺席紀錄。請學校督導任課教師及導師主動關心學生參與線上學習之情形;如有學生遭遇困難(例如:身體不適、資訊設備問題、特殊家庭因素等),校方應即時提供諮詢、協助。
(二) 任課教師得視學生年齡階段,以同步視訊、非同步預錄影片、線上學習資源、徵用頻道、通訊軟體進行課程作業指導等方式,均可視為教師進行課程教學之工作內容。
(三) 學校實施線上教學期間,其各節課程之時段安排,以按既定課表實施為原則,另得視實際需要彈性調整之;任課教師於每節課程中,得依據班級學生之課堂反應及需求、考量學生學習效果及身心發展(例如視力保健、注意力維持等),彈性調整使用各種線上教學模式及其時間比率,並得延伸紙本閱讀、作業撰寫、分組討論、口語發表等多元學習方式進行課程安排。
六、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實施學業成績評量(包括日常及定期評量、應屆畢業生「畢業考」、補考)之原則:
(一) 請各校採從寬認定原則,以彈性、多元方式進行學生學業成績評量。
(二) 學校原規劃之評量方式(例如紙筆測驗),因學生停止到校上課而有實施困難時,學校應依既有校內行政程序,召開相關會議(例如各學科「教學研究會」或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討論,審酌調整定期評量之次數或改採其他多元評量方式,並得視需要調整學期成績計算方式之日常及各次定期評量占分比率。
(三) 學校調整後之評量方式,及學期成績計算方式之日常及各次定期評量占分比率,於同一年級、同一科目之所有學生,應具有一致性。
(四) 另針對高中階段,依據「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大學繁星推薦入學招生規定」及簡章規定,各高中辦理「繁星推薦」作業,應成立「推薦委員會」,自訂合宜之推薦機制與原則(包括成績採計及計算方式等);因此,學校如因應學生停止到校上課而調整評量方式或學期成績計算方式之日常及各次定期評量占分比率,應確保所有學生一致,並於將來提經學校「推薦委員會」審議確認,不影響學生參與繁星推薦之權益。
七、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對於教職員工(包括兼行政職務教師、兼任及代理教師)之出勤管理及教師授課形式,請在維持基本校務運作及線上學習需要之前提下,採彈性、從寬處理原則辦理。
八、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新生報到及招生作業:為落實防疫,避免不必要之移動及集會,請各校、各入學委員會及各該主管機關彈性改採線上、傳真、郵寄或電話等通訊方式辦理招生及新生報到作業,避免學生、家長親自到場辦理,並妥善留存相關通訊資料,以供事後查驗。如經評估,確有採現場辦理之必要,應以室外辦理為原則,並應確實遵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之人數限制,訂定周延之防疫應變計畫、落實相關防疫準備及措施,並於事前報經各該主管機關同意。
(一) 高中招生作業部分:
1、 報名作業:各入學管道之報名作業,請優先採行線上繳件報名、傳真繳件報名或郵寄繳件報名等方式辦理。
2、 原訂現場撕榜分發作業:請優先改採行線上撕榜、線上選填志願後逕行分發等方式辦理。
(二) 新生報到作業部分:
1、 請優先採行線上報到、傳真報到、電話報到或郵寄報到等方式辦理,並得於註冊時再將畢業證書等文件資料正本繳交學校。
2、 私立國小、國中階段之新生報到作業,改以線上報到或郵寄報到等方式,因地制宜,彈性處理。
九、 疫情期間,旨署將視需要滾動修正相關規定,請皆以最新公文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