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 書函中華民國 113 年 7 月 31 日府人考字第 1130210392 號
主旨:轉知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編印之「公務人員培訓法 規彙編」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13 年 7 月 29 日公訓字第 1132160260 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書函影本 1 份。
二、旨揭彙編內容電子檔業置於該會全球資訊網首頁/資訊專區 /文件典藏/出版品項下,請自行下載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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