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 函 中華民國 113 年 7 月 22 日府人給字第 1130196466 號
主旨:檢送桃園市第 9 屆公教人員桌球錦標賽實施辦法 1 份,請查 照並依說明事項配合辦理。
說明:
一、為增進本府員工身心健康、提倡運動風氣,並培養團隊精 神,特舉辦旨揭賽事。
二、本屆賽事規劃內容如下: (一)比賽日程: 113 年 9 月 14 日(星期六)上午 8 時至下午 7 時。 (二)比賽地點:桃園市立綜合體育館。 (三)組隊方式暨參加資格: 1、公務人員組: (1)本府各一級機關(含所屬機關)、區公所(復興區 含代表會)、事業機構、本府退休人員協會、桃園 市議會及桃園市審計處組隊參賽,並按性別區分 男、女子組各 1 至 2 隊;其中原住民族行政局、法務 局、客家事務局、青年事務局及婦幼發展局,得聯合組隊或參加市府聯隊(由府本部、新聞處、秘書 處、人事處、主計處及政風處共組)。 (2)參賽選手以編制內現職人員、技工、工友、駕駛、 清潔隊員、測量助理、駐衛警察、聘僱人員、職務 代理人、按月計酬之約用人員為限,不含替代役; 至退休人員部分,以本府所屬機關(學校)退休公 教人員為限。 2、教職員組: (1)各區公所就轄內各級市立學校按性別分組教職員 男、女子組各 1 隊,各隊參賽選手以學校編制內現 職教職員工、技工、工友、聘僱人員、職務代理 人、按月計酬之約用人員為限,不含替代役、代理 (課)教師、實習教師。 (2)市立各級學校專任職員得選擇參加服務學校所在之 區公所公務人員組或教職員組,惟不得重複參加。 另市立幼兒園教職員納入教育局隊伍,參加公務人 員組。
三、參賽隊伍所需經費由各機關自理(教職員組所需經費,由 各區公所自「各區辦理全民運動會」預算內支應)。
四、本賽事採線上報名,請各組隊報名參加之機關(單位)、 事業機構逕至報名網站填報(網址: https://reurl.cc /6NA2pM ),如需更改報名資料,請於報名截止日: 113 年 8 月 16 日(星期五)中午 12 時前至報名網站修改。
五、本屆賽事工作會議暨領隊會議訂於 113 年 8 月 21 日(星期 三)下午 2 時,假本府 13 樓 1301 會議室召開,會上就各分組 隊伍舉行電腦抽籤,請參賽機關(單位)派員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