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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濕、搓、沖、捧、擦,常用肥皂勤洗手,遠離腸病毒,桃園市政府關心您!
  • 感染腸病毒應在家休息不上學,桃園市政府關心您!
  • 外出返家應洗手更衣再接觸幼童,避免將腸病毒帶回家,桃園市政府關心您!
  • 嬰幼兒感染腸病毒,若出現持續發燒、嘔吐、嗜睡、手腳無力、肌抽躍、呼吸急促或心跳加快等,請儘速就醫,桃園市政府關心您!
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4-07-23 | 點閱數: 71

有關桃園市 113 年度新進教師介聘第二次分發至本校相關注意事項請詳閱公告內容(報到時間如遇颱風,則依桃園市政府公告停班停課訊息順延至下一個上班日辦理。)(請先電話 03-3801502#710 與人事室聯繫謝謝您)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113 年 6 月 24 日桃教小字第 1130057144 號

二、請介聘至本校之新進合格教師先行於 7 月 24 日上午 8 時 30 至人事室簽名報到,以及填寫個人基本資料,並於上午 9 時 00 分接受教評會審查確認。

三、另請介聘合格教師攜帶以下證件及資料:

(一)准考證、甄選錄取通知單或回報單。

(二)郵局存摺【存摺封面帳號請影印乙份】。

(三)身分證【查驗正本並請影印乙份】。

(四)畢業證書(大學及研究所查驗正本並請影印乙份)

(五) 教師證【查驗正本並請影印乙份】如有加註專長證書請一併檢附(若以代理教師或 試用教師年資折抵教育實習者,檢附折抵教育實習年 資之證明書如註記於教師證書背面者

(六)具職前年資請檢附下列資料

1. 代理教師聘書影本。

2. 代理教師敘薪通知書影本。

3.服務成績優良之服務證明書或離職證明書影本。

(七) 可先下載簡歷表填寫後列印或寄至 hc423@mail.ysles.tyc.edu.tw 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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