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左邊區域內容
家長服務區
教師服務區
- 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軟體(公務帳號開啟)
- 大家說英語雜誌 Official Channel - YouTube
- 國民中小學學生學習評量及作業使用生成式人工智慧注意事項
- 定期考查實施辦法及審題機制紀錄表
- 中小學數位素養教育資源網
- 公視兒少教育資源網
- 電子書專區
- 雲端差勤系統
- 教育部國民中小學課程與教學資源整合平臺
- 教師電子信箱
- 單一認證平台
- 教育雲
- 教育體系單一簽入服務
- 桃園市數位學習辦公室
- CIRN
- 108課程綱要資源網
- 新課綱相關法令規定
- 員樹林國小學校校外人士協助教學或活動要點
- 員樹林教師會網站
- 員樹林交通安全教學網站
- 資源共享區
- 校內各項填報
- 學生學習網
- 教師服務規約
- 12年國教課綱影片
- 下載Libre Office
- ysles網路測試程式下載
- 教職員工差勤系統影片
-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學習扶助科技化評量
- 學科術語閩客語對譯成果
- 員樹林國民小學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規範
-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VPN系統
:::
主內容區域
桃園市政府 函 中華民國 113 年 4 月 29 日 府人給字第 1130110231 號
主旨:有關退休(伍)軍公教人員按月支(兼)領之退休金 (俸)因 113 年 1 月 1 日定期退撫(除)給與調整,致超過 新臺幣 2 萬 8,000 元者,請專案列冊繼續發給年終慰問金、 三節慰問金及子女教育補助,請查照。
說明:
一、依行政院 113 年 4 月 23 日院授人給字第 11340006402 、 11340006403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依行政院 112 年 6 月 7 日院授人給字第 11240008153 號函及前 開 113 年 4 月 23 日院授人給字第 11340006402 函規定, 113 年 退休(伍)軍公教人員支領三節慰問金、子女教育補助及 年終慰問金之基準,均為按月支(兼)領退休金(俸)為 2 萬 8,000 元以下。
三、為避免部分退休(伍)軍公教人員,因 113 年 1 月 1 日定期退 撫(除)給與調增,致月退休金(俸)超過前開基準數 額,無法繼續支領旨揭給與,行政院爰准予專案列冊繼續 發給,以符政府照顧弱勢之意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