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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教育局中華民國 113 年 4 月 15 日 桃教小字第 11300329711 號 函
主旨:有關本市 113 年度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市內介聘積分審 查暨市內介聘作業說明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市 113 年度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聯合作業日程 表辦理。
二、市內介聘積分審查作業:
(一)積分審查(含超額教師)時間: 113 年 5 月 1 日(星期三) 下午 1 時至 3 時 30 分假成功國小辦理。
(二)注意事項:
1、倘參加市內介聘之教師無法親臨現場接受審查,可委 託他人,委託人應攜帶申請人之委託書及相關證明文 件。
2、申請市內介聘之教師應攜帶審查相關證明文件正本 (無需另攜帶影本,正本驗後歸還)以供審查人員審 查:
(1)申請表正本 1 份。
(2)相關證件:如教師證書、畢【結】業證書、派令 【聘書】、考核通知、獎懲、進修證件……等相關 證明文件(請確認各項申請條件需檢附文件),依 序裝訂成冊,並請各校校長及人事人員依據申請人 員所提相關證明文件確實審核後核章再行送件。
(3)進修研習時數:請各校(教務處)先行核算成週數 ( 35 小時採計 1 週),以利審查。
(4)每位申請介聘之教師,請備妥學校開立在職證明書 (或服務證明書)。
3、另依「桃園市市立國民小學及幼兒園超額教師介聘作 業要點」第 6 點規定:「(第 2 項)超額教師申請市內 介聘時,得保留及採計歷次超額學校或幼兒園之積 分,並以一次為限。」,爰以前年度經超額教師介聘 至他校之教師,如欲申請本( 113 )年度市內教師介聘 時,積分審查當天需備妥當年度超額教師「介聘作業 教評會審查結果通知書」,始採計歷次超額學校之積 分。
4、請各校人事人員確實管制不得參加市內介聘教師之名 單(如曾經市內介聘成功而放棄受管制者)。
5、參與旨揭積分審查作業之送件人員於課務自理原則 下,核予公假登記。
三、市內介聘日程及重要事項提醒(業於 113 年 4 月 2 日人事作業 重要事項說明會說明):
(一)113 年 4 月 15 日(星期一)至 5 月 1 日(星期三)上午 11 時 前,參加市內介聘教師(含超額教師)自行上網填報個 人基本資料及選填志願(網址: https://eteacher.tyc. edu.tw/ )。
(二)113 年 5 月 1 日(星期三)下午 1 時至 3 時 30 分假成功國小辦 理市內介聘教師(含超額教師)積分審查作業。
(三)113 年 5 月 6 日(星期一)上午 8 時至 9 時 30 分辦理超額教師 線上介聘作業,參與介聘之教師無需至現場,介聘結果 請逕至本市國小及幼兒園教師介聘網站查詢 ( https://eteacher.tyc.edu.tw/ )。請超額教師於上 午 10 時 30 分前至介聘學校報到,審查結果請介聘學校於 下午 2 時前回報成功國小,屆時將開立 Google 表單,回傳 網址將公告於本市國小及幼兒園教師介聘網站 ( https://eteacher.tyc.edu.tw/ )。
(四)113 年 5 月 8 日(星期三)上午 8 時 30 分至 12 時辦理市內教 師線上介聘作業,參與介聘之教師無需至現場,介聘結 果請逕至本市國小及幼兒園教師介聘網站查詢 ( https://eteacher.tyc.edu.tw/ )。請市內介聘教師 於下午 1 時 30 分前至介聘學校報到,審查結果請介聘學校 於下午 3 時 30 分前回報成功國小,屆時將開立 Google 表 單,回傳網址將公告於本市國小及幼兒園教師介聘網站 ( https://eteacher.tyc.edu.tw/ )。
(五)申請市內介聘教師(含超額教師)於教評會報到當日核 予公假登記(惟課務、業務需自理),請攜帶國民身分 證(或駕照、健保卡、護照)等相關證明文件正本之一 至介聘學校辦理報到。
四、有關教師介聘作業相關資訊,業公告本市國小及幼兒園教,共 4 頁 師介聘網( https://eteacher.tyc.edu.tw/ ),請逕至網 頁下載並請教師留意日程及相關資訊。
五、檢附「桃園市 113 年度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市內介聘(含 超額教師)積分審查自主檢核表」及相關附件各 1 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