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濕、搓、沖、捧、擦,常用肥皂勤洗手,遠離腸病毒,桃園市政府關心您!
  • 感染腸病毒應在家休息不上學,桃園市政府關心您!
  • 『幸福保衛站』保衛幸福讚! 18歲以下學童,家中遇緊急變故,饑餓時可至超商求助取餐。
  • 淨零綠生活,惜食零浪費;廚餘全回收,永續愛地球。
轉知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4-04-10 | 點閱數: 102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中華民國 113 年 4 月 9 日桃教中字第 1130031841 號 

主旨:轉知欲申請 113 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 市服務至臺南市公立國小之教師相關應知悉事項,請查 照。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13 年 4 月 8 日南市教課(二)字第 1130470652 號函辦理。

二、臺南市 113 學年度起停辦學校為臺南市龍崎區龍崎國小龍船 分校、西港區後營國小金砂分校、北門區北門國小玉湖分 校及六甲區六甲國小湖東分校等 4 校; 114 學年度起停辦學 校為臺南市南化區西埔國小,欲申請介聘教師請勿填列前 開學校。

三、倘經由 113 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 調入上開學校者,應無異議接受臺南市超額教師相關安置 作業。 四、請協助轉知貴校欲申請 113 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 介聘他縣市服務至臺南市之教師,宜審慎選填志願。

:::
:::

會員登入

課室英語隨時背

最近空氣監測

性別平等教育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