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 函 中華民國 113 年 3 月 20 日 府人力字第 1130058281 號
主旨:修正「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管理 要點」,名稱並修正為「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 用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檢送「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用人員進用及管理 要點」及修正對照表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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