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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4-01-31 | 點閱數: 93

桃園市政府 函 中華民國 113 年 1 月 26 日府人給字第 1130025890 號

主旨: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修正「公 教人員生育補助常見問答集」並登載於該總處全球資訊網 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人事總處 113 年 1 月 23 日總處給字第 1134000126 號函辦 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配合公教人員保險法第 36 條修正生育給付相關規定,行政 院於 113 年 1 月 17 日院授人給字第 1134000044 號函修正「全 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第 4 點附表八「公教人員婚喪 生育補助表」生育補助相關規定,並自 113 年 1 月 5 日生效, 爰人事總處更新旨揭問答集,並登載於該總處全球資訊網/ 總處政策與業務/業務 Q&A/福利文康,及 eCPA 人事服務網/ 「全國軍公教人員生活津貼申請暨稽核系統」/專區/法規 資料查詢項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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