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中華民國 113 年 1 月 22 日桃教人字第 1130007108 號 函
主旨:有關第 16 任總統副總統及第 11 屆立法委員選舉投開票所工 作人員補假日數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查本市選舉委員會 112 年 4 月 13 日桃選一字第 1120000443 號 函請本市各區公所招募選務工作人員之公文說明略以,... 有關旨揭選務工作人員補假日數,依行政院 72 年 11 月 9 日台 72 人政參字第 30519 號函意旨,參加選務工作人員給予補假 1 日,並請各區公所辧理招募時妥為說明。
二、據此,各校經各區公所招募擔任旨揭選務工作人員者,請 依前揭規定給予 1 日補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