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 中華民國 112 年 12 月 29 日府人考字第 1120365666 號 函
主旨:檢送修正後之「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入口網站課程類別代 碼」1 份,請查照依說明事項辦理。
說明:
一、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 112 年 12 月 26 日總處培字第 11230316732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依「行政院及所屬機關學校推動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實施要 點」第 6 點規定略以,各學習機關(構)應於人事總處公務 人員終身學習入口網站新增、維護學習資訊,並於每項學 習課程完成後,詳實辦理課程時數、日數或學分數登錄及 計算事宜。
三、因應「各機關公務員性別主流化訓練計畫」修正為「各機 關性別平等訓練計畫」,旨揭課程類別代碼配合增修,其 中公務人員每人每年必須完成課程範圍之「性別平等」類 別項下新增「性騷擾防治法規及意識」,請各機關學校核 實填入課程類別代碼,並鼓勵所屬公務人員踴躍選讀相關 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