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書中華民國 112 年 12 月 22 日府人給字第 1120356848 號函
主旨: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重行編修 「通案性費用與年終工作獎金實務作業參考手冊」(電子 書)並登載於該總處全球資訊網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人事總處 112 年 12 月 19 日總處給字第 1124002345 號書函辦 理,並檢附原書函影本 1 份。
二、人事總處為精進各機關(構)辦理通案性費用與年終工作獎 金支給正確性,配合相關法規及釋例更新,於 112 年 12 月重 行編修旨揭手冊。又為利各機關業務推動及推動淨零減 碳,旨揭手冊係以電子書形式,登載於人事總處全球資訊 網「首頁/政策與業務/總處政策與業務/給與福利處/獎金 費用」項下,請自行下載參考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