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人事處 函 中華民國 112 年 11 月 29 日 桃人考字第 1120007157 號
主旨:銓敘部書函以,有關協助播放「112 年公務人員傑出貢獻 獎公益廣告」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銓敘部 112 年 11 月 22 日部管二字第 1125638523 號書函辦 理,並檢附原書函影本 1 份。
二、本( 112 )年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業經考試院組成評審委會 員評選出 6 名得獎人及 6 組得獎團體。銓敘部為使民眾瞭解 該獎項之設立意義及獲獎事蹟,肯定表現傑出之優秀公務 人員及政府團隊,請各機關學校協助於網站或電子看板等 多媒體管道播放「112 年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公益廣告」, 以期許全體公務人員效仿學習,展現熱忱、敬業之公共服 務精神。
三、旨揭公益廣告影片請逕至銓敘部全球資訊網 http://www. mocs.gov.tw/傑出貢獻獎/多媒體專區下載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