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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3-11-13 | 點閱數: 83

桃園市政府 函 中華民國 112 年 11 月 9 日 府人考字第 1120313068 號

主旨:內政部函以,有關修正「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以下未 涉及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 作業要點」第三點,並自 112 年 11 月 7 日生效一案,請查 照。

說明:

一、依內政部 112 年 11 月 7 日台內移字第 1120912884 號函辦理, 並檢附原函影本(含附件) 1 份。

二、旨揭要點本次係為應 111 年 6 月 22 日公布之公務員服務法條 次移列,修正援引條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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