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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生教組長 - 學務處 | 2023-06-17 | 點閱數: 97
一、 依據本府 112 年 6 月 1 日府社團字第 1120147413 號函及「志願服務獎勵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辦理。
二、 旨案申請資格、獎勵等次、申請方式、彙整流程及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一) 申請資格:符合本辦法第 2 條規定,服務時數 3,000 小時以上,持有志願服務績效證明書者。
(二) 依本辦法第 5 條規定之獎勵等次如下:
1、 服務時數 3,000 小時以上者,得申請頒授志願服務績優銅牌獎及得獎證書。
2、 服務時數 5,000 小時以上者,得申請頒授志願服務績優銀牌獎及得獎證書。
3、 服務時數 8,000 小時以上者,得申請頒授志願服務績優金牌獎及得獎證書。
(三) 申請方式:
1、 請備妥申請資料(含申請獎勵名冊、獎勵事蹟表、績效證明書等)依限於 112 年 7 月 31 日(星期一)前以紙本方式寄(送)至本局憑辦,逾期恕不受理。
2、 同一志工之獎勵事蹟表及績效證明書應依序一併裝訂,並按獎勵名冊順序排放,俾利審核。
3、 申請獎勵名冊 Excel 電子檔請電郵至 nancy31636@ms.tyc.edu.tw ;主旨及檔名請備註:學校名稱-衛福部獎勵名冊。
4、 以上未完整檢附或未依格式提供者,視同資料不全,並請依限補正。
(四) 提送申請資料注意事項,詳如附件。
三、 檢附申請相關資料 1 份,申請表件請使用附件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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