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中華民國 112 年 6 月 7 日 桃教人字第 1120053170 號 函
主旨:函轉臺灣土地銀行南桃園分行經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開 徵選,承作 110 年至 113 年全國公教員工消費性貸款,請查 照。 說明:
一、依據臺灣土地銀行南桃園分行 112 年 6 月 2 日南桃園字第 1120001355 號函辦理。
二、本貸款相關規定如下: (一)貸款對象: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員 工(含連續服務滿 1 年之約聘僱人員)。 (二)貸款利率:依中華郵政 2 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 0.485% (目前為 2.08%)。 (三)相關費用:免開辦費,票信查詢費每人 100 元。 (四)貸款期限:最長為 7 年。 (五)貸款額度:借款人加計其他金融機構同性質貸款,合計 每月應攤還本息之金額不得超過每月俸給總額三分之 一,且於全體金融機構之無擔保債務歸戶後之總餘額, 除以月平均收入,不得超過 22 倍。 (六)保證責任:借款人借款金額未逾 80 萬元者免徵保證人, 逾 80 萬元者應提供不動產擔保或本行認可之保證人。
三、申請時檢附資料: (一)印章、身分證、第二證件(健保卡/駕照)、在職證明、戶 口名簿。 (二)薪資證明文件:近 1 個月薪資單及最近 6 個月薪轉存摺。
四、線上申請:上網搜尋土地銀行貼心相貸,進入貼心相貸-個 金單一服務平台-臺灣土地銀行,並點選承辦行南桃園分 行,詳見附件(貼心相貸線上申請流程)說明。
五、臨櫃申請:至土地銀行南桃園分行辦理(地址:桃園市桃園 區中山路 835 號),電話(03)3786969 轉分機 211 、 212 、 213 。 六、專人對保:單位集體同時申辦 5 人以上,可派人至貴單位對 保收件。
七、檢附原函影本及相關附件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