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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3-03-27 | 點閱數: 181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中華民國 112 年 3 月 25 日桃教高字第 1120027373 號

主旨:檢送「海外臺灣學校 112 學年度商借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 校教師聯合公告簡章」,請協助公告周知,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2 年 3 月 22 日臺教文(二)字第 1120026916 號函 辦理。

二、商借教師類科與名額: (一)越南胡志明市臺灣學校:中學部國文科、英文科及社會 科 教師,擇優錄取 3 名。 (二)馬來西亞吉隆坡臺灣學校:小學部擇優錄取 1 名(須擔任 導師);中學部英文、數學、物理、資訊/生活科技科, 擇優錄取 2 名;若中學部或小學部無人報名或未達錄取標 準,則 2 學部名額合併,擇優錄取 3 名。 (三)印尼泗水臺灣學校:小學部 2 名(科別不限,須有行政資 歷)。 (四)印尼雅加達臺灣學校:小學部 1 名(普通科,須擔任導師);中學部數學、地理、公民、體育科,擇優錄取 2 名。

三、旨揭商借教師期間自 112 年 8 月 1 日起至 113 年 7 月 31 日止,報 名日期及其他相關事項請詳見簡章。 四、檢附上揭函文、旨揭簡章、海外臺灣學校 112 學年度商借教 師聯合公告各校聯絡人各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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