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濕、搓、沖、捧、擦,常用肥皂勤洗手,遠離腸病毒,桃園市政府關心您!
  • 感染腸病毒應在家休息不上學,桃園市政府關心您!
  • 『幸福保衛站』保衛幸福讚! 18歲以下學童,家中遇緊急變故,饑餓時可至超商求助取餐。
  • 淨零綠生活,惜食零浪費;廚餘全回收,永續愛地球。
重要 訓育組長 - 學務處 | 2023-03-25 | 點閱數: 295

主旨:檢送本局與長庚大學台塑企業文物館共同辦理「第 11 屆( 111 學年度)品德教育實踐獎」實施計畫 1 份,請踴躍推薦符合資格之學生,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長庚大學 112 年 3 月 21 日長庚大字第 1120030303 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相關資訊如下(詳如實施計畫):
(一)申請資格:
1、本市各公私立國中、小學之學生。
2、曾獲本案品德教育實踐獎者, 3 年內不得再提出申請。
(二)遴選指標:本獎項不以學業成績優良為最高指標,而以勤勞樸實之根本並結合關懷、誠實、公平、責任、尊重之 CEP (美國品格教育聯盟)中心德目為準則,甄選品德優良有具體事蹟足堪為學校楷模且學業成績達 80 分以上者。

(三)獎勵:
1、本案評選結果產生後,將於 112 年 10 月中旬擇日辦理頒獎表揚活動。
2、獲獎學生獎額:
(1)實踐獎:獎狀 1 紙及新臺幣 3,000 元圖書禮券 1 份。
甲、國中:由本局另案函請學校核予記功 1 次。
乙、國小:由各校逕依權責從優獎勵,以為嘉勉。
(2)優良獎:獎狀 1 紙及新臺幣 1,000 元圖書禮券 1 份。
甲、國中:由本局另案函請學校核予嘉獎 2 次。
乙、國小:由各校逕依權責從優獎勵,以為嘉勉。
(3)入選獎:獲獎狀 1 紙。
甲、國中:由本局另案函請學校核予嘉獎 1 次。
乙、國小:由各校逕依權責從優獎勵,以為嘉勉。
3、指導老師獎額: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 核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 」及「桃園市市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教職員獎懲要點」 等規定,本案薦送老師(指導老師)獎額,如下:
(1)榮獲實踐獎學生之指導老師:每名嘉獎 1 次及獎狀 1 紙。
(2)榮獲優良獎學生之指導老師:每名績優狀 2 張及獎狀 1 紙。
(3)榮獲入選獎學生之指導老師:每名獎狀 1 紙。
(四)薦送作業時程:
1、 112 年 6 月 16 日(星期五)前薦送符合資格之優良學生, 每校至多 5 名。
2、各校請於規定時程內(郵寄申請以郵戳為憑)檢附書面 資料(專用申請表格 1 份,須由薦送老師親自撰寫)、 實績佐證資料等函送台塑企業文物館教育推廣組收(地 址: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一路 259 號)。
三、本案倘有疑義,請逕洽台塑企業文物館承辦人雷先生(聯絡 電話: 03-2118800 分機 3357 ;電子信箱: kaifu@mai l.cgu.edu.tw )。

:::
:::

會員登入

課室英語隨時背

最近空氣監測

性別平等教育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