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中華民國 112 年 3 月 7 日桃教中字第 1120018549 號 函 |
主旨: | 轉知欲申請 112 年全國介聘至臺中市和平區自由國民小學之教師相關應知悉事項,請有意申請介聘之教師審慎選填志願,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臺中市和平區自由國民小學 112 年 2 月 24 日自小字第 1120000865 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學校位於臺中市和平區,為極度偏遠學校,學生數 31 人以下,因少子化關係,普通班預估減班將有超額情形,請欲介聘至臺中市教師,宜審慎選填志願;倘學校因減班而有超額之情事,將依「臺中市政府所屬各級學校超額教師介聘他校服務作業原則」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