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桃園市政府家庭教育諮詢委員會設置要點」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說明:依據桃園市政府法制作業要點第40點第2款及第5款規定辦理。
https://law.tycg.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1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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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k to https://eliteracy.edu.tw/Shorts/xiaohongshu.html